歡迎您進入博士班招生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下列事項攸關考生權益,請詳加閱讀,以免權益受損。
- 一、各系所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除系所另有規定者外(如:推薦函),一律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
,考生須於完成網路報名資料確認後,始得進行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 二、網路上傳審查資料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傳,逾期概不受理。
- 三、審查資料上傳須依系所要求上傳之項目,一律掃描或製作成PDF檔案格式,且依序合併為一個pdf總檔後上傳,上傳檔案總容量以20MB為限。
- 四、PDF檔不得設定保全或加密,亦不可直接將其他檔案型態之副檔名改為.PDF,否則會造成檔案無法上傳或確認。
- 五、
製作審查資料PDF檔時,資料內容請使用文字或靜態圖形方式顯示,不得加入影音或其他特殊功能(如附件、連結或Flash等),若因此致上傳之檔案無法完整呈現,考生應自行負責。
- 六、
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資料內容時,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惟若審查資料一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認。
- 七、
考生須於上傳截止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確認」作業,完成確認後審查資料上傳系統即產生「完成審查資料上傳確認表」,考生應自行存檔,嗣後考生對審查資料上傳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應提示「完成審查資料上傳確認表」,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
- 八、
考生僅上傳審查資料而未確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由本校通知辦理退費事宜,考生不得異議;未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而逕自送繳書面審查資料者,一律以退件處理,考生不得異議。
- 九、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所輸入之報考系所組別、身分證號碼及自行設定之網路密碼須與報名時相同。
- 十、
若考生報名一系所(組)以上,系所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無法共用,須分別選擇所報名之系所組別及密碼登入「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並依上傳之作業流程,於規定上傳期限內完成資料上傳作業。
- 十一、
有關「國立中正大學招生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請詳閱招生資訊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