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更新時間:2024-07-08
學制 | 必修學分 | 選修學分 | 畢業學分 | 招生管道及預估招生數 >※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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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 | 6 | 30 | 36 | 入學考(38) |
碩士班 | 20 | 14 | 34 | 入學考(37)甄試(13) |
博士班 | 8 | 18 | 26 | 入學考(8) |
學士班法學組 | 84 | 22 | 134 | 分發(19)申請(10)運動績優獨招(1)繁星(11) |
學士班法制組 | 84 | 22 | 134 | 分發(18)申請(10)運動績優獨招(1)繁星(11) |
教授:10位;副教授:10位;助理教授:3位;兼任教授:1位;兼任副教授:1位;兼任助理教授:2位
學士班:法學組著重培養紮實的法學素養,並兼顧理論與司法實務的整合學習,提供國際學術交流之機會,以培養法學研究人才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主要目標;法制組著重培養紮實的法學素養,並兼顧理論與司法實務的整合學習,提供國際學術交流之機會,以培養立法學與公法學領域之專業人才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主要目標。碩士班:培育及造就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民商法、刑事法、公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之法律專業人才。碩士在職專班: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法學碩士課程,強化在職人員之本職學能及法學研究能力。博士班:著重法律與其他學科領域之科際整合,積極推展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重視法學外文之訓練及培育從事高深法學研究能力之專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