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
報考或申請國內外各大學法律、外交、經濟、財經、科法、勞工、政治、犯罪防治、大陸關係等研究所。
認識系所特色、培育方向、學制與招生資訊。
| 學制 | 必修學分 | 選修學分 | 畢業學分 | 招生管道及預估招生數 |
|---|---|---|---|---|
| 碩士在職專班 | 6 | 3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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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士班 | 20 | 14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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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班 | 8 | 18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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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士班法學組 | 84 | 22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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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士班法制組 | 84 | 22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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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10位;副教授:10位;助理教授:3位;兼任教授:1位;兼任副教授:1位;兼任助理教授:2位
學士班:法學組著重培養紮實的法學素養,並兼顧理論與司法實務的整合學習,提供國際學術交流之機會,以培養法學研究人才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主要目標;法制組著重培養紮實的法學素養,並兼顧理論與司法實務的整合學習,提供國際學術交流之機會,以培養立法學與公法學領域之專業人才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主要目標。碩士班:培育及造就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民商法、刑事法、公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之法律專業人才。碩士在職專班: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法學碩士課程,強化在職人員之本職學能及法學研究能力。博士班:著重法律與其他學科領域之科際整合,積極推展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重視法學外文之訓練及培育從事高深法學研究能力之專門人才。
報考或申請國內外各大學法律、外交、經濟、財經、科法、勞工、政治、犯罪防治、大陸關係等研究所。
一、參加公職考試:
1.高普考試、2.司法人員特考、3.調查局人員、外交領事人員、
海岸 巡防人員、專利商標審查人員、國營事業人員、關務人員等
特考。
二、參加律師、民間公證人高考、保險經紀人等證照考試。
三、擔任教學研究人員。
四、擔任一般企業、金融機構法務人員、各級法院法官助理。
以上連結另開新視窗。